为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非遗知识和精湛技艺,完善非遗数据库建设,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组织成都市10个非遗代表性项目抢救性记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人的名称和地址
    比选人名称: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比选人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39号(大业大厦)8层
二、比选内容
    本次比选共一个服务包,内容为成都市10个非遗代表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含图片和视频资料的采集、整理、编辑,预算金额(单位:人民币):25万元(招标人不接受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采购服务供应商一名。具体要求及参数见附件。
    调查对象(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沱江号子(李义双)、黄龙溪号子(郝仁富、王绍清)、蛾蛾灯(何章)、被单戏(沈晓)、幺妹灯(欧继安)、桂花土陶制作技艺(严述成、杨述清、兰章树、夏晓娟)、张氏古琴制作技艺(张勇)、蒲砚制作技艺(赖庆良)、成都中药传统制剂方法(谢秀琼)、客家婚俗。
    调查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简阳市、双流区、温江区、青羊区、蒲江县、彭州市、龙泉驿区等区(市)县。
三、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
    (一)调查工作方案;
    (二)公司相关资质证明;
    (三)公司业绩证明,即公司2013—2017年期间在相关项目方面的业绩及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为准)
(四)报价含项目总体预算报价和分项报价表。
    (五)投标文件一式三份。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供应商应于2017年3月27日上午10:00至10:30递交相应文件至比选地点(成都市大业路39号同瑞国际8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所有投标文件均需置于密封的文件袋内提交给招标人,且投标人应对该文件袋加贴封条。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当面拆封。
六、评标与开标
    开标时间:2017年3月27日上午10:30
    开标地点: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39号同瑞国际8层会议室
    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标书和单位综合情况进行比选,确定中标单位。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人:穆天钊
    电  话:13547934569
    邮  箱:372928634@qq.com
 

                                                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17年3月15日

   附件1:项目具体要求及相关技术参数
   附件2:比选评分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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