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龙灯是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010年入选。项目保护责任单位为新津县文化馆。

金华龙灯始于明清,重点分布在金华五星村、云峰村、清凉社区等一带。每逢农闲或节庆期间,农民就自发轧制和舞动草龙,为乡村生活带来乐趣。解放前新津县民间灯舞组织有狮灯、龙灯、花灯、牛儿灯等,耍灯技术高超的队伍常被外地邀请去表演,县中龙灯队以金华龙灯耍得最好,历史也最久。 

金华龙灯一般从正月初五开始“耍灯”,持续十天左右,

节奏鲜明的快板、喜庆的锣鼓、欢快的舞龙表演是农民群众用以抒发喜悦心情最好的表达方式。金华龙灯还极大地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具有浓郁的民俗特色和地方特色。此外,对于增加城市文化内涵,发展文化旅游事业,保护传统民俗和文化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2004年,五星村成立了第一支女子龙灯队,取名“帼龙”,意谓“巾帼不让须眉”。队伍由一群热爱艺术的农家妇女组成,年龄从30岁到60岁不等,她们平日在地里务农、工厂做工,闲暇时聚集在一起进行舞龙训练。经过不断的发展,“帼龙队”有队员56名,有大小龙9只,参加多次省、市、县重大演出,屡获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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