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溪火龙灯舞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008年入选。项目保护单位为双流县文化馆。现有省级代表性传承人1位。

黄龙溪火龙灯舞又名“烧火龙”,主要流行于四川省双流县黄龙溪古镇,是川西地区代表性的传统舞蹈和民俗活动之一。黄龙溪“烧火龙”习俗源于东汉,为在旧岁新年更迭之际祛除秽气迎来好运,南宋时随着火药的普及形成“火龙灯舞”,之后火龙扎制、装饰以及舞姿、配乐、表演程式得到不断完善,到元朝时,火龙灯舞传播开来,相传至今。

黄龙溪火龙灯舞于每年正月初二晚出灯,正月十五元宵夜收灯,主要由舞火龙和烧火龙两部分组成,舞火龙时,舞龙艺人在伴奏中表演飘、游、叠、转等舞姿,舞龙完毕后,观众用烟花喷烧舞动的龙身,舞龙艺人在烟火中尽兴表演游龙出海、滚翻腾云、喜聚蟠龙等特技。

黄龙溪火龙灯舞是在中国传统舞龙风俗的基础上,融合元宵节“灯”的元素而形成的一门综合艺术,兼具浓郁的地方色彩;火龙灯舞还是川西代表性的民俗活动之一,是老百姓祈福和信仰的表现形式,同时起到了促进人际往来和增强群体凝聚力的的社会功用。

为保护和传承黄龙溪火龙灯舞,1994年,黄龙溪镇成立了黄龙溪火龙队,先后赴国内外多地演出。1996年,黄龙溪获中央文化部“民间艺术(火龙)之乡”称号。近年来黄龙溪举办多届黄龙溪火龙节,传播推广“烧火龙”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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