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贯彻《非遗法》、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办发〔20175号)、为传播推广成都传统手工工艺,激发工匠精神,传播部拟拍摄、制作一部蜀绣纪录片,并进行多渠道播出,以期更好地记录、宣传天府文化中的珍宝——蜀绣,最终达到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目的。

 

二、服务内容

蜀绣纪录片拍摄宣传项目服务供应商1名,项目限价7万元。

 

三、服务需求

(一)制作周期

201810~12月开展工作: 2018 11月15日前完成纪录片及光碟的拍摄和制作; 201811月15日~12月15日,完成纪录片的各类播出、宣传。

 

(二)拍摄要求

以郝淑萍等蜀绣传承人、成都蜀绣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郫县安靖蜀绣合作社两家企业为引,表现蜀绣的历史源流、基本内容或发展传承现状,传承人的生活状态等。

 

(三)制作规格及硬件要求

采取4K高清摄像机拍摄,信号应选取PAL制,帧速率为25p;分辨率应不低于:1920*1080,采样率应不低于4:2:2,码率应不低于50Mb每秒;成片片长约在15—20分钟之间。

 

四、商务要求

(一)版权归属及纠纷

蜀绣纪录片成片及素材的版权均归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所有。使用的素材、画面不能有侵权行为。

 

(二)成果要求

1)完整的蜀绣纪录片拍摄大纲;(2)一部片长约15——20分钟、包含背景音乐的蜀绣纪录片;(3)50套完整纪录片的光碟刻录;(4)对该纪录片在市级或以上电视媒体、优质网络媒体、微信平台上做全媒体推广。

 

(三)供应商资格、资质和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或区级以上电视台盖章证明即可。

 

五、比选文件要求

(一)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基本情况

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复印件(电视台盖章即可)

(二)服务方案

(三)报价单(含报价明细表)

(四)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响应文件一正二副,一律采用A4纸张印制,每页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密封袋内,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袋外应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并注明“比选时启封”。

 

六、递交方式

服务供应商需于20189 月28日10:00前通过现场递交或邮递的方式将材料送交至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送交地点: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39号大业大厦(同瑞国际8楼)

联系电话:028-66323595

 

七、比选时间

该项目的比选时间定为2018928日上午1000

 

八、服务供应商确定方式

由比选小组综合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综合评审评分标准如下:

1

报价(40%)

60分

以本次最低有效比选报价为基准价,比选报价得分=(基准价/比选报价)X40

 

2

工作方案(30%)

30分

重点考核服务方案细化程度和操作性。

优秀:15-30分;良好:10-20分;一般:5-10分;其他不得分。

 

3

业绩(30%)

30分

重点考察纪录片相关拍摄业绩。

优秀:15-30分;良好:10-20分;一般:5-10分;其他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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