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原计划于11月28日召开的成都乐团《2017“乐动蓉城”月末惠民音乐会》戏剧音乐节目巡演项目比选会由于参加的公司不足3家导致比选失败。现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拟再次召开成都乐团《2017“乐动蓉城”月末惠民音乐会》活动戏剧音乐节目巡演项目比选会,欢迎合格的供应方踊跃参加。
一、比选名称: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都乐团《2017“乐动蓉城”月末惠民音乐会》戏剧音乐节目巡演项目(第二次)
二、比选内容:戏剧音乐节目巡演项目相关内容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根据比选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方的特定条件:供应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应包含:相关文艺演出等经营范围。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方;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履行能力;
(五)提供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演出许可证复印件、公司2017年至少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及纳税证明;
(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备注:所有投标比选文件资料需加盖单位(公司)公章
五、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及获取方式
(一)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17年12月6日17:00前领取。(节假日除外);
(二)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供应方单位鲜章)。供应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本项目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方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比选会。
六、获取比选文件地点:成都乐团(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三环路西五段蜀安街128号五楼)。
七、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8日10:00前
八、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39号大业大厦8层)。
九、供应方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将被拒绝。
十、比选时间、地点:2017年12月8日10:00(北京时间),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39号大业大厦8层)。
十一、本公告在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官方网站及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方网站发布。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540262437
邮箱:143936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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