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背景
为保证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下简称“市非遗保护中心”)网站正常运转和及时更新,进一步提升市非遗保护中心网站关注度和影响力,同时为中心刊物扩充稿件资源,市非遗保护中心计划从9月20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征稿活动。
二、活动方式和范围
市非遗保护中心采取给付稿酬的形式鼓励全社会的非遗保护、研究、传播机构和致力于非遗传承的学者、从业者、公众向中心网站投稿。经审查合格并经网站采用的与本地区、本领域相关的消息、通讯、研究文章、照片等作品,由市非遗保护中心依规支付稿酬。
征稿信息主要从两个渠道发布:一是成都市非遗保护中心网站。拟于9月20日前在网站发布征稿启事,面向全社会征稿。二是由传播部牵头向有关专家、学者、从业者约稿,同时向各区(市)县发布征稿信息。传播部将重点面向以下人群约稿:一、参加市非遗保护中心项目、传承人评审的专家学者;二、四川大学、西南民大等在蓉高校中从事非遗研究的专家学者;三、各区(市)县从事非遗保护和研究工作的人员。
三、稿酬发放标准
参照2014年国家版权局、发改委《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规定,以刊发字数(含标点符号,下同)作为发放稿酬标准:
(一)原创消息和通讯:经审查合格并采用,能密切反映本地区非遗动态的消息和通讯,每千字80元。原则上每则消息和通讯不高于2000字。
(二)研究文章:1.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非遗研究文章,每千字100元,注释部分参照该标准执行;普通期刊,每千字50元,注释部分参照该标准执行。公开发行刊物应同时具有ISSN和CN刊号,核心期刊评判标准参照最新版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执行。2. 在行业内刊上发表的非遗研究文章,每千字30元。
(三)图片:经网站采用,由投稿者本人拍摄且具有一定艺术、历史、审美价值的高清图片,每张50元。
四、稿酬发放管理办法
(一)发放时间:稿件经审查合格并经网站采用后,稿酬于年底一次发放。有多笔稿酬的,合并发放。应缴纳税款的,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标准执行。
(二)发放方式:按照市非遗保护中心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三)稿酬发放登记表由网站管理员和编辑规范填写,作者姓名一律注明真实姓名。
(四)稿酬总额严格按照市非遗保护中心当年预算确定,当稿酬总额达到当年征稿预算总额时,市非遗保护中心即刻停止征稿。
五、投稿邮箱和联系方式
征稿以接收电子版稿件为主,请将稿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dichcenter@163.com,征稿联系电话:028-66323621、028-66323595。来文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简介,联系方式。如确需寄送纸质版本稿件的,请寄送至成都市非遗保护中心传播部(地址:锦江区大业路39号8楼818室,电话028-66323621)。
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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