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蓉城情韵—2017非遗走基层”展演活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名称
“蓉城情韵—2017非遗走基层”展演活动
二、采购内容
“蓉城情韵—2017非遗走基层”展演活动相关内容
三、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特定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省、市及各区县(市)所属的专业剧团或民营剧团,具有营业性演出资质并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且通过有效年度审验。
五、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及获取方式
(一)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16:00前领取。(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比选文件地点: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39号大业大厦8楼)。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在报名时间内带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在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39号大业大厦8层)领取。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本项目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
六、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申请人持单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原件及有效代办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8月23日1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评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7年8月23日10:00(北京时间)
(二)地点: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会议室(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39号大业大厦8楼)
九、本公告在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官方网站;成都市文广新局官方网站发布。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方: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39号
联系人:罗恬
电 话:028-66353593
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17年8月17日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