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拟对成都乐团演出服装设计、制作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名称:成都乐团演出服装设计、制作项目
二、采购内容:成都乐团演出服装设计、制作相关内容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应包含:策划(执行)各类文化活动、服装设计制作、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
五、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及获取方式
1.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12:00前领取。(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在报名时间内带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鲜章)在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39号大业大厦8层)领取。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本项目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39号大业大厦8层)。
七、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申请人持单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原件及有效代办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16日10:00(北京时间)
九、申请人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将被拒绝。
十、磋商时间、地点:2017年8月16日10:00(北京时间),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39号大业大厦8层)。
十一、本公告在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官方网站发布。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江明
电话:13708009890
邮箱:5473124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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