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于2017年7月组织完成了“四川扬琴”微电影摄制项目的比选,并严格按照程序评选出了中选单位。但后经核实,4家参选企业中的2家所提供的参比文件不属实,不符合投标条件,故有效投标企业不足3家。根据比选相关文件要求,现依程序将本次比选结果予以废标。 特此公告。
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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