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艺团《国家级非遗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曲艺团将新创一个四川扬琴作品。根据新创作品的创编难度,以及曲艺作品独有的特点需求等情况,曲艺团于91日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一致通过并决定由一级编剧杨妤婕作词,预算3万元;知名音乐制作人刘峰作曲,预算3万元。

按照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研究院 )《采购管理制度》,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天(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5),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提出意见。

通讯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39号同瑞国际大厦8楼

 

 

联系人: 袁老师

联系电话: 028-61667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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