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请中心(院)第8次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同意由四川泰律师事务所作为中心(院)诉讼代理服务供应商,代理应诉李明栋等56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资格待遇认定上诉案件,诉讼代理项目预算金额29680

按照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研究院)《采购管理制度》,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天(2023年5月4日至2022年5月8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提出意见。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39号同瑞国际大厦8楼。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107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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