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成都市第七批市级传承人评审工作,我局制定了《成都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9日至12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非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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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10042
联 系 人:任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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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成都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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