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文化馆(非遗中心),各非遗保护机构,传承单位,协会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十四五”全市文旅发展的主题主线和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关于“十四五”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调动非遗传承人、传承单位和相关从业群体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成都非遗的传承、创新和发展,助力成都世界文化名城建设,在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的指导下,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和四川新浪华文互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定于2022年第1季度开展成都市2021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传承人、优秀传承单位和优秀实践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主办单位: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
四川新浪华文互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成都日报社
四川手机报
二、评选时间
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
三、评选名额
(一)年度优秀传承人。评选表彰10名,从成都市区县级(含)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中产生。
(二)年度优秀传承单位。评选表彰10个,从成都市市级(含)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传习所、传承基地、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等从事非遗传承的单位、组织和机构中产生。
(三)年度优秀实践案例。评选表彰1个,从成都市范围内非遗保护传承实践整体成效显著的案例中产生。申报主体为推动或具体负责实践案例实施的单位、组织和机构。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年度优秀传承人申报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守法、爱党敬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3.在本评选年度内积极开展非遗保护、传承、传播、创新、研究和相关资料、实物收集等工作,成绩显著。
4.在本评选年度内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非遗相关工作。
(二)年度优秀传承单位申报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近3年,未发生意识形态、管理服务、生产经营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纠纷和投诉。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开展非遗相关工作的固定场所、设施设备、配套经费和人员等基础条件。
4.在本评选年度内积极开展非遗保护、传承、传播、创新、建档、研究和相关资料、实物收集等工作,成绩显著。
5.在本评选年度内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非遗相关工作。
(三)年度优秀实践案例申报条件
1.在实施过程中能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以来未发生意识形态、管理服务、生产经营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纠纷和投诉,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纪行为。
2.不得过度商业化开发,不得歪曲、贬损非遗,不得破坏当地文化生态,不脱离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式。
3.较好地促进非遗传承、传播,有利于非遗传承人合法合理获得经济收益,对乡村振兴有积极作用。
4.组织实施规范、系统,有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实施计划。
5.须在评选年度已经完结或正在进行中,具有阶段性成果,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具有典型示范作用,有一定的可复制性和传播性。尚未正式启动的项目不能参评。
(四)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的个人及单位需由推荐单位推荐。推荐单位为各区(市)县文化馆(非遗中心)、协会理事单位或项目保护单位,其中申报优秀传承人的区(县)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单位为各区(市)县文化馆(非遗中心)。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直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申报表》中涉及事项的佐证材料,可以是照片、视频、合同、报道、公开出版物等。所有材料以电子版压缩文件夹形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六、评选流程
(一)自主申报
凡参与评选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相关单位自愿填写《申报表》,并按要求将《申报表》和其他申报材料提交给成都市非遗保护中心,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2日。
(二)资格审核
主办单位审核申报人和申报单位的参评资格及申报材料。
(三)评审委员会评审
主办单位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单位和案例进行实地考察并依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按得分排名择优选取提出入选名单。
(四)名单公示
主办单位将入选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
(五)正式公布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则在公示期结束后由主办单位在市文广旅局和主办单位官网、官微正式公布评优结果;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需向主办单位提交纸质异议材料,在对有异议对象及其申报材料进行重新审核后,由主办单位在市文广旅局和主办单位官网、官微正式公布评优结果。
七、成果应用
(一)由主办单位向年度优秀传承人、年度优秀传承单位和年度优秀实践案例颁发证书或牌匾。
(二)由主办单位负责制作年度优秀事迹汇编册进行宣传展示。
(三)由主办单位负责在成都日报、新浪四川官方文旅账号、四川手机报官网及市文广旅局和主办单位的官网、官微进行宣传。
(四)对于连续2次进入评优结果名单的,将在成都市的各级名录推荐、评审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八、活动联系
联系人: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保护部 王燕梅、汪欢
联系电话:028-66323596,66323623
电子邮箱:1163502635@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同瑞国际8楼816室
附件:1. 成都市2021年度非遗优秀传承人申报表、2. 成都市2021年度非遗优秀传承单位申报表、3. 成都市2021年度非遗优秀实践案例申报表 (注:三个附件都包含在同一个压缩包中)
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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