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分管领导在市文广旅局《关于报请审定成都交响乐团组建运营有关事项的请示》(成文广旅报〔2021〕160号)上批示:原则同意请示事项。为了保障乐团组建工作按计划推进,方便集中办公以及及时关注音乐厅建设进度和修建中的整改问题能及时沟通,特选择在成都露天音乐公园(成都城投露天音乐公园运营有限公司)4号配套建筑作为临时办公场地。同时,因成都城市音乐厅排练厅设施设备功能齐全,能较好的达到演出排练效果和满足拟聘乐员日常排练需求,特选择在成都城市音乐厅(成都城市音乐厅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排练厅进行排练。
由于成都交响乐团音乐厅计划2022年5月完成交付,我团计划从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租用成都露天音乐公园(成都城投露天音乐公园运营有限公司)4号配套建筑为临时办公场地,所需经费6万元在运转经费中列支。
我团计划2021年12月租用成都城市音乐厅(成都城市音乐厅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排练厅作为2021年度音乐季演出临时排练场地,所需经费24万元在运转经费中列支。
该公示期为5天(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1月23日),公示期间由成都乐团业务室负责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公示电话:成都乐团业务室(028)8768 7158。
特此公示。
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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