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十四五”全市文旅发展的主题主线和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关于“十四五”的重大决策部署,广泛调动社会各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汇聚社会力量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交流和利用,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市“世界文化名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在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的指导下,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组织开展成都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实践单位评选活动。在申报主体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评选出了成都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实践单位13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1年6月9日至11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需向主办单位提交纸质异议材料。联系人:汪欢;联系电话:028-66323623;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同瑞国际大厦8楼816室。

附件:1.成都市第三批非遗优秀实践单位名单

2.成都市第三批非遗优秀实践单位事迹

 

                           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

        20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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