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动“国际音乐之都”的建设,根据成都童声合唱团(以下简称“合唱团”)发展方向及目标,合唱团在与少城视井文创产业园原有的良好合作基础上,将长期落地于该场地,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少城视井文创产业园运营方)愿意给予合唱团日常教学、办公及相关活动的场地支持。

经中心商议研究决定,2021年为保证成都童声合唱团常态办公、教学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大幅度提升品牌形象及影响力,将继续与少城视井文创产业园(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深化合作。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由成都乐团——成都童声合唱团办公室负责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公示电话:成童办公室028-86711939

 

 

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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