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文广旅行政管理部门,市非遗保护中心:
为加强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成都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市文广旅局将于2020年5月启动成都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地方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各区(市)县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及时部署安排,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广泛听取意见,按要求完成好项目申报书的填写和项目视频的拍摄,确保申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一)确保申报项目(基地)的代表性
各区(市)县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直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项目保护单位、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严格标准,宁缺毋滥,确保申报项目(基地)的代表性。
(二)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各区(市)县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直属各单位要对推荐申报项目(基地)严格把关,扎实开展调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确保申报材料的规范性
市非遗保护中心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指导协调,注重申报程序和资料的规范性,确保申报质量。
三、听取建议,加强指导
各区(市)县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直属各单位要及时将此次申报工作信息传达到相关单位,对拟申报项目(基地)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要详细告知,并加强申报工作过程中的业务指导。推荐申报期间,各区(市)县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直属各单位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按照相关程序妥善处理。
成都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申报资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7日。
特此通知。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5月22日
附件:申报规程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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