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下简称“非遗中心”)对各区(市)县非遗主管部门非遗工作的理论和实践指导,促进非遗中心与各区(市)县非遗主管部门、非遗保护责任单位的信息交流,激发和汇集全市非遗保护工作者的智力支持。按照中心(院)的工作部署和安排,研究部拟于2019年下半年编印1000册《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通讯四川民俗特刊》,特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该项目的编印服务,现邀请相关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询价项目:《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通讯四川民俗特刊编印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通讯四川民俗特刊》编印,主要内容是收集、整理、记录四川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民事活动,从节庆、农事到日常生活诸多方面,反映出四川人特有的幽默、机智和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特刊共分为四个版块,分别是月令生活、传统民俗、历史札记、人文地理。

三、采购资金

限价5万元(已与文章作者沟通,确定本特刊所有稿源均免费提供,因此预算费用内无稿费一项),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四、询价人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响应文件一正副,一律采用A4纸张印制,每页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密封袋内,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袋外应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并注明“询价时启封”。

除明确要求在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询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选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询价文件中按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询价或中选资格被取消。

六、供应商资质

需符合《政府采购法》22条的要求。

七、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2019年11月30日之前

(二)交货地点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39号同瑞国际大厦806

(三)付款方式: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先付总金额的70%,等项目制作完毕交付后再付其余30%.

八、结果确定

由询价小组综合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询价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询价文件自2019年816日至2019年8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复印件各一份,到锦江区大业路39号同瑞国际大厦8楼806领取。

询价截止时间和采购时间:2019年82210

询价文件必须在询价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询价文件。

十一采购地点: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39号同瑞国际8楼小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人: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址: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39号同瑞国际8楼806

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1771614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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