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成都童声合唱团新春音乐会汇报演出”是成都童声合唱团的首次亮相,拟定于2019年1月22日在特仑苏音乐厅正式演出。本项目所有音箱、灯光设备应满足合唱团在特仑苏音乐厅举行音乐会的演出需求,服从执行单位和现场导演、舞台监督的调度、安排,做到无缝连接、配合默契(音乐厅整体面积约1160平方米,可容纳观众850人)。需要以下几项设备租赁服务:
(一)灯光租赁;
(二)音箱租赁。
现面向社会对相关费用进行询价。
二、项目时间
2019年1月22日
三、项目预算
4万元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灯光设备租赁,包含灯光设备的租赁、搭建安装、调试。满足整个音乐厅演出区域(舞台)照明需求,电脑摇头图案灯不少于1台(额定功率不小于1000w),电脑染色灯不少于2台(额定功率不小于1000w),LED PAR灯不少于15台,电脑调光台1台,灯光架及辅助设备若干(提供周边线材)。灯光系统安全、稳定,具备良好的现场操作性能,灯光设计师应具备丰富的大型演出活动操作和经验及良好的乐感。
(二)音箱设备租赁,包含音箱设备的租赁、搭建安装、调试。音箱设备效果应满足现场演出需求,全频音响不少于4支,超低频音响不少于2支,返听音响2支,数字功放2台,数字调音台1台(音轨调试通道不得少于48路),手持话筒、乐队话筒等6套,辅助设备若干(提供周边线材)。音响系统清晰度高、音色透亮,保证足够的功率输出峰值和连续声压级,以满足音乐会演出需求,整体系统需要满足安全、可靠、稳定,调音师应具备丰富的大型演出活动操作经验。
五、资质要求
(一)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六、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总款的50%,采购验收合格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八、询价时间
2018年12月14日10:00
九、报价要求
各承接方资质要求符合的前提下,按照项目清单进行报价。
十、承接方确定方式
根据承接方提供的服务报价,在满足资质要求的前提下,由评审组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综合评定后,价格最低者为承接方。
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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