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研究院)现为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07年,在成都市文化馆挂牌成立;2012年6月,从成都市文化馆剥离并正式成为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原成都市木偶皮影艺术剧团、成都市曲艺团、成都乐团三个表演艺术团体并入,增挂成都市非遗艺术研究院牌子。2021年7月,全市事业单位优化机构改革后,原成都市文化艺术人才中心并入。单位核定事业编数为180人,现有在编人员158人。
    单位内设科技宣传科、非遗传承发展科、非遗传播科、非遗研究科、非遗艺术科、木偶皮影传习工作部(成都市木偶皮影艺术剧团、成都市少儿艺术剧团)、曲艺传习工作部(成都市曲艺团)、传统音乐传习工作部(成都民族乐团)、离退休志愿者活动科9个业务部门和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3个综合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成都市非遗名录体系建立完善、调查记录、理论研究、数据库建立管理、保护传承路径探索;参与拟订全市非遗保护总体规划,承担全市非遗保护工作的政策咨询、业务培训、宣传推广及信息发布;组织实施“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及非遗合作项目;指导、组织开展全市非遗传播活动,组织参加国内外非遗展示、交流研讨活动;承担市本级传统音乐、曲艺、木偶、皮影等非遗项目的保护研究、传承传播工作;承担原成都市文化艺术人才中心离退休人员和原成都艺术剧院转企改制前在编人员的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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