幺妹灯是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006年入选。项目保护单位为蒲江县文化馆,项目传习所为蒲江县大塘镇综合文化站。现有市级代表性传承人1位。
幺妹灯是古老花灯戏的一种,有着“川版二人转”之称,因其浓厚的生活气息,深受群众喜爱。主要流传于蒲江县大塘镇和大兴镇。幺妹灯的唱腔质朴、婉转、悠扬,其风格轻快活泼,风趣幽默,寓教于乐。演出时间较短,一般十几分钟即可演完,表演不受场地限制。表演人数一般为男女二人,亦可多人同时表演。演出道具有丰收锣鼓、二胡、笛子、桌子、椅子、锄头、扁担、马鞭、布娃、捞草耙、高板凳、红绸、猪八戒面具、剪刀等。唱词内容丰富,包括历史、历史人物、民间传说等,其大多是反映农村的生产生活情境。
幺妹灯的历史起源已无确凿证据可考,但兴起于大跃进时期。文化大革命期间,幺妹灯被斥为封资修,遭受批判,几近消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的丰富,幺妹灯开始逐步恢复,并引起人们的高度注意。近年来,蒲江县大塘镇政府大力推广“幺妹灯”民俗文化,在镇域范围内成立了一支幺妹灯特色文艺队伍,2014年镇综合文化站被评为第二批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习所。
幺妹灯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和不拘一格的表演形式,在中国传统文化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蒲江幺妹灯成为了川西风情的“代言人”。它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对后来的川剧等多剧种的产生和发展有着明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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